关于开展常州大学2021年师德标兵评选和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6-08 浏览次数:1031

各党委(党总支):

  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,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,根据常州市教育局、总工会《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》(常教工﹝20219)以及《常州大学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》(常大委〔201840 )等文件要求,决定开展常州大学2021年师德标兵评选和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推荐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  一、评选(推荐)范围及名额

    常州大学2021年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,不含怀德学院和后勤服务中心的自聘人员。评选名额不超过6名。

    常州市师德标兵的推荐人选,从201820192020年度常州大学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,候选人应是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的在职教师。

    二、评选(推荐)条件

    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,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爱国守法、依法履职,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    2.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、坚实的基础理论、精湛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。教学经验丰富、教学科研水平高,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善于积累教学经验,不断提升自身素质,教学科研成绩显著,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,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。

    3.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。以身立德,为人师表,关心、爱护每一位学生,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和价值观,教学方法科学,平等对待学生,尊重学生个性,理解学生情感,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班主任工作等成绩突出,爱生事迹感人生动。

    4.团结协作,乐于助人,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作精神,认真做好传、帮、带工作。维护集体荣誉,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。

    5.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,严格遵守师德规范,无《常州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(常大委202025号)文件中规定的负面行为。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,在师生中威信较高,受到广泛好评。

   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、总工会《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》(常教工﹝20219号)规定,常州市师德标兵推荐人选,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(1)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个人先进荣誉称号;(2)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科研竞赛中获得较高奖项

    之前已经获得常州大学师德标兵的,原则上不再参选本年度常州大学师德标兵。已经获得全国、省、市“师德标兵”“师德模范”等有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,不再推荐为常州市师德标兵候选人

    三、评选(推荐)方式

    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工会牵头组织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,具体流程如下:

    (一)民主推荐

    各党委(党总支)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根据评选条件,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常州大学师德标兵、常州市师德标兵的推荐人选(原则上,每个单位每一奖项的推荐名额仅限1人;确无合适人选的,可以不推荐),并填写《常州大学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》(见附件1或《常州市第八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。

    (二)组织评选

    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工会牵头,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。学校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。评选及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    (三)结果公布

    常州大学师德标兵的评选结果,经公示后,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,由学校发文公布。

    常州市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结果,经公示后,报常州市师德标兵评选办公室参选,最终由常州市教育局、常州市总工会公布评选结果。

    四、评选(推荐)原则及要求

    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标准,规范程序,好中选优,宁缺毋滥。

    2.采取自下而上,逐级审查、考核的方式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。评选和推荐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
    3.评选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的工作人员倾斜。

    4.评选和推荐过程中杜绝任何弄虚作假或拉票贿选行为,一旦发现取消其评选(推荐)资格或撤销奖励、收回证书和奖金,并视情节轻重,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。

    5.要把评选和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、弘扬正气的过程,以评选推荐活动促师德师风建设,以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    五、表彰奖励

    1.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。

    2.在同等条件下,学校优先安排师德标兵获得者参加有关在职培训和业务进修,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同类荣誉奖项的评选。

    六、其他事项

   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,并于618日前将相关材料(附件1或附件2)的纸质版交至文正楼515办公室,电子版按单位打包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@cczu.edu.cn(联系人:宋佳羚,联系电话:0519-88519513

    特此通知。


    附件1:常州大学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.docx

    附件2:常州市第八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审批表.docx


党委教师工作部  工会

202168日